高新技术企业的备案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其附件《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我评估,判断自身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企业的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方面的要求。
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认定机构核对企业注册信息,在网络系统上确认激活后,企业方可开展后续申报工作。已注册的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准备并提交材料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书面材料,主要包括:
基础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等。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如果是知识产权独占许可,还需提供相应的合同。
科研项目相关材料: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对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等。
财务相关材料: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认定、公示与备案
认定机构对企业进行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没有异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备案资料准备
高新技术企业备案需要以下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合同)、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企业职工人数、学历结构以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的比例说明。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情况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线上备案
部分区域如佛山市,企业可以通过“佛山扶持通(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站进行线上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流程包括企业注册、在线填报、系统填报提交后由镇(街道)经发办进行初审、区科技局进行复核及终审。
建议企业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和流程,准备相应的备案资料,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案,以确保能够顺利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