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影发行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
一部影片必须在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后,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放映。
申报条件:
企业需具备与所从事的电影发行活动相适应的人员和资金条件,并经过国务院电影主管部门或者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影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从事电影发行活动。
注册资本要求:
设立影片发行公司需要申报及批准,且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选择剧本:
发行公司需要选择合适的剧本,并进行相应的申报和批准程序,取得《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
其他规定: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相关活动。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电影发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电影产业的健康发展。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从事电影发行活动时,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影片的合法性和观众的合法权益。